合肥市環湖東路188號森林橙堡公寓A幢714室和414室兩套房產第三次拍賣公告
競買公告
合肥市環湖東路188號森林橙堡公寓A幢714室和414室兩套房產
司法拍賣公告(三次)
拍賣會編號:第60960期
受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9月24日10時在巢湖市人民路442號四樓拍賣大廳對下列標的向社會進行公開拍賣。具體公告內容如下:
、 拍賣標的
1、合肥市環湖東路188號森林橙堡公寓A幢714室房產,該標的東近懷寧路,南近樊洼路,西臨環湖東路,北近清溪路。產權證號:合蜀字第140034751,所在層數7/18,使用性質辦公,鋼混結構,建筑面積55.79平方米,評估價35.15萬元,第三次拍賣參考價268897元,競買保證金3萬元。
2、合肥市環湖東路188號森林橙堡公寓A幢414室房產。產權證號:合蜀字第140037297,所在層數4/18,使用性質辦公,鋼混結構,建筑面積55.79平方米,評估價35.15萬元,第三次拍賣參考價268897元,競買保證金3萬元。
拍賣標的情況詳見安徽華興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安華房估報第(2016)第0316號》和《安華房估報第(2016)第0315號》估價報告書。
二、特別說明
()委托方協助受讓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拍賣標的物權屬變更時的稅費按照法律規定承擔;拍賣標的目前尚未清場。
(二)買受人須自行了解標的現狀及相關政策,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切后果及責任,凡參與受讓都視同已經實地踏勘,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現狀,委托方無義務承擔任何責任。
三、競買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銀行資信的境內外企業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參與競買。
四、公告及標的展示期限
公告及標的展示期限為自2016年9月9日8:00起至2016年9月23日17:00止。
五、競買人的申請登記
競買人應于 2016年9月23日17:00(公告期限內)前至本公司指定地點(巢湖市人民路442號三樓)提出競買申請,填寫《意向申請登記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企業法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授權委托書(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⑤競買保證金支付憑證;
⑥退還保證金聲明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②授權委托書(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④競買保證金支付憑證;
⑤退還保證金聲明函(格式附后)。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需加蓋競買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簽字)。
六、競買保證金、拍賣價款支付方式
()競買保證金
競買人須于前述公告期限內(2016年9月23日17:00前)通過本單位(本人)賬戶以電匯、轉賬形式向指定賬戶(收款單位: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開戶銀行:徽商銀行高新支行;賬號:1020 8010 2100 0663 036)匯入相應標的競買保證金。保證金或成交價款可在任意銀行現金繳款或轉賬。轉款時應在繳款人欄填寫繳款人名稱,在附言(備注)欄填寫款項用途(成交價款、保證金等)。繳款成功后向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提供加蓋銀行印章的繳款憑證原件或電子銀行轉賬回單打印件(繳款憑證復印件自行妥善保管),至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立案庭七號窗口換取保證金繳納收據。競買保證金不得由他方代為繳納。
競買人還須于2016年9月23日17:00前憑蜀山法院開具的保證金收據和有效證件到本公司指定地點(巢湖市人民路442號三樓)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方可取得競買資格,逾期不予辦理。拍賣成交后,買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轉為成交價款,其他競買人繳納的保證金在拍賣日后3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息)。
(二)拍賣價款支付方式
買受人應于拍賣成交之日起 7日內向指定賬戶(收款單位: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開戶銀行:徽商銀行高新支行;賬號:1020 8010 2100 0663 036)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買受人應于拍賣成交之日起 7日內向安徽金秋拍賣有限公司指定賬戶(收款單位:安徽金秋拍賣有限公司;開戶銀行:農行巢湖市支行城郊分理處;賬號:158101040003887)次性付清全部拍賣傭金(傭金比例為5%)。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先生
電 話:15905659009
地 址: 巢湖市人民路442號三樓
查看標的詳情網站:www.zcwysz.com。
安徽金秋拍賣有限公司
2016年9月9日
致:安徽金秋拍賣有限公司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權 (代理人的姓名)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 司法拍賣項目的競買人申請登記、競拍、簽署成交確認書,以本公司名義處理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競買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致:安徽金秋拍賣有限公司
本授權書聲明: (競買人姓名)授權 (代理人的姓名)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 司法拍賣項目的競買人申請登記、競拍、簽署成交確認書,以本人名義處理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競買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退還保證金聲明函
致:安徽金秋拍賣有限公司
我方為的 司法拍賣項目所提交競買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銀行主動劃賬方式劃入你方指定賬戶(收款單位: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開戶銀行:徽商銀行高新支行;賬號:1020 8010 2100 0663 036)。附件為銀行轉賬憑證。
退還保證金時請按以下內容劃入我方賬戶。若由于內容不全、內容錯誤導致競買保證金未能及時退還或退還過程中發生錯誤,其責任和損失由我方全部承擔。
單位全稱: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競買人(法人蓋章,自然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 址:
聯系人:
電 話:
年 月 日
注:競買人指定的收款賬戶須為競買人本單位(本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