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150號萬達廣場10幢701室房產司法拍賣
競買公告
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150號萬達廣場10幢701室房產司法拍賣
項目 名稱 |
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150號萬達廣場10幢701室房產司法拍賣 |
||
項目 編號 |
2016SFCP0231 |
||
拍賣 時間 |
2016年4月6日上午9時30分 自由報價期限:60分鐘;限時報價周期:3分鐘 |
||
拍賣 地點 |
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訴資產交易中心網 競價大廳網址:http://bd.ahsszc.cn |
||
拍賣 方式 |
網絡電子競價 |
||
拍賣 標的 |
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150號萬達廣場10幢7層701室 產權證號:合包字第8150004512號;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建筑結構:鋼混;所在樓層/樓層:7/47; 建筑面積:253.18平方 拍賣標的情況詳見安徽正誠房地產土地評估測繪有限公司出具的皖正房估字【2015】字第0745號《房地產估價報告》。 |
||
特別 說明 |
拍賣標的以現狀移交。 |
||
稅費承擔:委托方協助買受人辦理拍賣標的辦證、過戶等手續。辦理上述手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由買賣雙方承擔。 |
|||
先購買權人(如有)請在公告截止期前,持合肥鐵路運輸法院出具的證明資料到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辦理先購買事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先購買。 |
|||
其他說明:競買人須自行了解標的現狀及相關政策,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切后果及責任,凡參與受讓都視同已經實地踏勘,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現狀,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移交、過戶等相應風險,拍賣人和本中心無義務承擔任何責任。 |
|||
拍賣 底價 |
336.12萬元 |
競買 保證金 |
20萬元 |
競買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
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參與競買。 |
||
公告及標的展示期限 |
公告及標的展示期限為自2016年3月22日9:00起至2016年4月5日17:00止。 |
||
競買人的申請登記
|
競買人應于公告及標的展示期限截止前至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661室提出競買申請,填寫《意向申請登記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企事業法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法人證書復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授權委托書(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⑤競買保證金支付憑證; ⑥退還保證金聲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諾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②授權委托書(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④競買保證金支付憑證; ⑥退還保證金聲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諾函(格式附后)。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須加蓋競買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簽字)。 |
||
競買保證金 |
競買人須于前述公告期限內,通過本單位(本人)賬戶以電匯、轉賬的形式向指定賬戶(收款單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光大銀行阜南路支行;賬號:087670120100330005096)匯入相應競買保證金,并至合肥市南京路2588號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服務大廳⑦號財務窗口開具往來結算收據。競買保證金不得由他方代為繳納。 公告期限屆滿,按規定程序和要求確定買受人后,買受人繳納的保證金在扣除拍賣傭金(傭金比例按照差額累進方法收取: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為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為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為1%;超過1億元的部分,為0.5%)后轉為拍賣價款,其他競買人繳納的保證金在拍賣結束次日起5日內退還(不計息)。 |
||
拍賣價款支付方式 |
買受人須自拍賣成交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到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并于拍賣成交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次性付清全部拍賣價款,不得由他方代為繳納拍賣價款。 |
||
業務 咨詢 |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聯系人:趙工 電 話:0551-66223762 傳 真:0551-66223694 地 址:合肥市南京路2588號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661室 |
||
踏勘 現場和 查看 標的 |
安徽金秋拍賣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先生 電 話:15905659009 地 址:合肥市銅陵北路與穎河路交口安糧雙景佳苑14#2221室。 |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權 (代理人的姓名)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150號萬達廣場10幢701室房產司法拍賣(編號:2016SFCP0231)的競買人申請登記、競拍、簽署成交確認書、取中標通知書,以本公司名義處理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競買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自然人授權委托書
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本授權書聲明: (競買人姓名)授權 (代理人的姓名)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150號萬達廣場10幢701室房產司法拍賣(編號:2016SFCP0231)的競買人申請登記、競拍、簽署成交確認書、取中標通知書,以本人名義處理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競買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注:競買人指定的收款賬戶須為競買人本單位(本人)賬戶。
退還保證金聲明函
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我方為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150號萬達廣場10幢701室房產司法拍賣(編號:2016SFCP0231)所提交競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銀行主動劃賬方式劃入你方賬戶。附件為貴中心出具的往來結算收據。
退還保證金時請按以下內容劃入我方賬戶。若由于內容不全、內容錯誤導致競買保證金未能及時退還或退還過程中發生錯誤,其責任和損失由我方全部承擔。
單位全稱: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競買人(法人蓋章,自然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 址:
聯系人:
電 話:
年 月 日
注:競買人指定的收款賬戶須為競買人本單位(本人)賬戶。
承諾函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我方為對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150號萬達廣場10幢701室房產司法拍賣(編號:2016SFCP0231)拍賣公告表示完全響應,特此確認并承諾:
、我方確認,我方已仔細閱讀并研究了拍賣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條款和條件,并充分了解標的情況。
二、我方確認,我方完全同意拍賣公告制定的交易規則。
三、我方保證:我方為參與該拍賣項目所提供的材料均為真實、合法、完整,否則承擔由此引起的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我方承諾:我方已自行了解標的現狀及相關政策,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切后果及責任,已經實地踏勘,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現狀,拍賣標的移交、過戶等相應風險等由我方自行承擔與協調,與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無關。
五、我方保證:按照項目拍賣公告的要求進行付款和結算。否則,貴中心和拍賣人有權扣除我方已繳納的保證金作為違反本承諾的違約金。
特此承諾。
競買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 址:
聯系人:
電 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