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lián)系方式
- 地址:合肥市銅陵北路與穎河路交口安糧雙景佳苑14#2221室
- 郵編:238000
- 聯(lián)系人:劉朝陽
- 電話:18919603799
潛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
競買公告
潛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
潛自然資規(guī)出告字〔2021〕16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39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潛山市人民政府批準,現(xiàn)決定公開出讓三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見附表)
二、競買人條件
1.競買申請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法律法規(guī)對申請競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或限制其申請競買土地:
(1)對尚拖欠土地出讓金或存有閑置土地的相對人;
(2)根據(jù)《關于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措施的通知》(發(fā)改財金〔2018〕370號)文件規(guī)定,失信被執(zhí)行人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登錄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查詢);
3.競買申請人須具備開發(fā)本次出讓宗地相應房地產開發(fā)資質(相應房地產開發(fā)資質的要求由競買人在競買申請前自行咨詢市住建等部門)。
4.本次出讓只受理書面申請,不接受口頭、電話、郵遞和電子郵件等方式申請。
三、公開出讓方式和時間安排
(一)出讓方式:公開拍賣。
(二)時間安排:
1.拍賣公告發(fā)布時間:2021年11月7日8:00起至2021年12月1日17:00止。
2.拍賣文件領取時間:2021年11月7日8:00起至2021年11月29日17:00止。
3.提交競買申請時間:2021年11月22日8:00起至2021年11月29日17:00止。
4.競買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2021年11月29日17:00。
5.競買資格確認時間:出讓人對競買申請人的競買資格審查合格的,于2021年11月30日17:30前簽發(fā)《競買資格確認書》,競買申請人持《競買資格確認書》等材料參加本次拍賣活動。
競買申請人資格經審查不合格的,競買申請人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五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利息。
6.拍賣時間:2021年12月1日10:00-12:00。
四、競買申請人須提交的資料
1.競買申請人的有效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兩份。
2.競買申請人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兩份;委托申請競買的,須同時提交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兩份,以及受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3.競買申請人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征信記錄信息打印件兩份(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查詢的實時信息結果)。
4.競買保證金交納憑證復印件兩份。
5.拍賣文件規(guī)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復印件均加蓋公司印章,原件用于查驗。
五、特別約定
1. 實施“凈地”主體和相關權利義務
“凈地”是指土地權利清晰、安置補償落實到位、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fā)利用規(guī)劃條件明確、具備動工開發(fā)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基本條件的地塊。
市、縣人民政府是實施“凈地”主體,具體工作由區(qū)、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宗地達到“凈地”出讓條件的具體工作由潛山市梅城鎮(zhèn)人民政府及“三片區(qū)”負責組織實施。
本次拍賣的宗地由潛山市城區(qū)棚戶區(qū)改造指揮部申請要求出讓并經潛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本次出讓不統(tǒng)一組織實地踏勘。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書前,應自行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宗地范圍、界線、出讓宗地現(xiàn)狀、周邊相鄰關系。如有疑問,競買申請人應在申請競買截止時間15日前,以書面方式向潛山市城區(qū)棚戶區(qū)改造指揮部提出,同時將該異議申請書提交潛山市自然資源規(guī)劃局備查;異議申請由潛山市城區(qū)棚戶區(qū)改造指揮部予以書面答復,在申請競買截止時間3日前,我局未收到潛山市城區(qū)棚戶區(qū)改造指揮部書面答復的或競買申請人對答復再次提出書面異議的,將中止本次公告或發(fā)布延期補充公告。
在申請競買截止時間3日前,競買申請人未再次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競買申請人對出讓宗地無異議。
競買申請人對出讓文件內容有疑問的,應在申請競買截止時間15日前以書面方式向潛山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提出,潛山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予以解釋。
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即視為對本出讓宗地和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競買申請人競得本宗地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2.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設有保留底價,采取增價方式。沒有達到保留底價的,不予成交,達到或超過保留底價的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同時舉牌應價或報價,拍賣師無法分辨舉牌先后,且同時舉牌者都不愿意繼續(xù)增加報價時,采取現(xiàn)場抽簽確定競得者。
競買人參加競買活動時,應至少有一次有效報價,初次報價應大于或等于起始價。
3.2124號、2125號和2126號宗地帶方案出讓,按照《潛山市望岳園地塊回購方案》和《潛山市望岳園片區(qū)規(guī)劃與建筑設計方案》建設。《潛山市望岳園地塊回購方案》由潛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本項目管理單位)負責解釋,《潛山市望岳園片區(qū)規(guī)劃與建筑設計方案》的設計費用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同時競得人競得該片區(qū)宗地后需無償代建本地塊南側的市政道路文峰路約330米(西鳳路-規(guī)劃支路),紅線寬度24米,宗地地塊中間市政道路規(guī)劃支路約310米(潛陽路-文峰路),紅線寬度16米,建設投資估算約2975萬元(含道路征地報批、發(fā)證等相關費用)。設計要求按城市市政道路相關規(guī)范執(zhí)行,設計費用由競得人自行承擔。競得人須將兩條市政道路設計圖紙按相關程序要求進行審查批準,方可按規(guī)范施工。
4.本次拍賣出讓競得人產生后,競得人支付的競買保證金中相當于成交價款的20%部分即轉作競得地塊的定金,超出部分轉作預付款。競得人當場與出讓人簽訂《成交確認書》。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定金不予退還。
《成交確認書》簽訂后30日內繳清本次出讓宗地的出讓價款,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定金和預付款轉作出讓價款。
《成交確認書》簽訂后,具有法律效力。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終止供地,定金不予退還,并以出讓價款為基數(shù),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標準,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0天后按實際逾期天數(shù)計算出的利息,賠償出讓人損失。
未競得者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競買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利息。
5.非潛山市注冊登記的企業(yè)競買人競得土地后,必須2個月內在潛山市注冊成立具有相應房地產開發(fā)資質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
出讓人根據(jù)拍賣出讓結果,先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完成子公司注冊登記后,再與子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
6.本次出讓宗地按現(xiàn)狀交付(宗地范圍內空間、地表、地下等設施由競買人自行勘察確認),面積以交付時界址點控制的實有面積為準,出讓價款不變;宗地開發(fā)所需的供電、供水、供氣等基礎配套設施由競買人自行考察、自行配建。
7.其他相關要求及未盡事宜,按宗地規(guī)劃設計條件、拍賣出讓須知、出讓合同樣本等相關出讓文件資料約定執(zhí)行。
報名地點:潛山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所有者權益和
開發(fā)利用科
拍賣地點: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繳納競買保證金銀行賬戶:
(1)戶名:潛山市財政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開戶銀行:農行潛山天柱山支行
賬號:12755301040001090
聯(lián)系人: 汪先生、丁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556—8970331
潛山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 ?2021年11月5日
附:
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
編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積 (㎡) |
規(guī)劃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
建 筑 系 數(shù) % |
綠地率% |
建設工期 |
起始價 (萬元) |
增價幅度 (萬元) |
競買保證金 (萬元) |
備注 |
2124 |
潛陽路和西鳳路西南側(西邊地塊) |
23090.74 |
R2+B1(商住混合用地) |
70(40) |
<1.43 |
≤30 |
|
≥35 |
二年 |
11400 |
100 |
11400 |
高度控制<36米。 |
2125 |
潛陽路和西鳳路西南側(東北邊地塊) |
43719.22 |
R2(二類居住用地) |
70(40) |
<1.63 |
≤20 |
|
≥35 |
二年 |
18100 |
100 |
18100 |
高度控制<36米。 商業(yè)占計容面積小于5%。 |
2126 |
潛陽路和西鳳路西南側(東南邊地塊) |
47060.49 |
R2(二類居住用地) |
70(40) |
<1.57 |
≤20 |
|
≥40 |
二年 |
17600 |
100 |
17600 |
高度控制<36米。商業(yè)占計容面積小于5%。 |
2124號、2125號和2126號 宗地總占地面積為113870.45㎡,因三個地塊相鄰,為便于統(tǒng)一規(guī)劃設計,統(tǒng)一建筑風格,作為一個標的一同出讓,分宗簽訂出讓合同。成交價款按三宗地塊起始價數(shù)額比例分攤。出讓總起始價47100萬元,增價幅度300萬元,競買保證金47100萬元。 |
說明:1.本次出讓宗地的相鄰建筑關系由競得人自行處理。 2.拍賣傭金按宗結算,由競得人支付給拍賣公司。